一、恢复自己与送养子女的亲父母子女抚养关系,你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或者诉讼方式来解决。
1、收养并不是当事人一方随意可以解除的,你可以与收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协商一致,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2、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只有在具有合法理由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二、在收养关系难以维持的情况下,例如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而对于在收养关系成立后,送养人一方反悔,而在养父母无过错行为的情况下,要求解决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以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出发,教育当事人信守收养协议,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送养孩子的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送养人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要回孩子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6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情况不能送养1、生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
2、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同意自己被送养的
3、孤儿的其他监护人不同意送养的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
5、转送养的禁止